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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几点思考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刘彦良    发布时间:2016-03-23 11:44    点击量:768    

  如何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几点思考

  通过走访了解、征求意见、建议等蹲点调研形式,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关键是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强能力的镇人大代表队伍,充分发挥镇人大代表的作用,推进基层政治民主建设、夯实依法治国根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各项事业发展。

  一、我镇人大代表队伍状况

  本届人大于 2011年底依法换届,经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人大代表60 名,其中,党员代表42 名,非党代表18 名,妇女代表 15名。从年龄结构上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5名,中专(高中)24 名,初中及以下21 名。从代表的组成情况看,干部 15名,工人 2名,农民43 名。总体来说,我镇人大代表能够依法履行职责,落实人大工作,为促进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但仍有一部分镇人大代表的政治觉悟、文化水平同他们所肩负的职责不相适应。

  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代表缺乏认识和热情,只注重自己的工作,不能很好履行代表职责。二是有的代表文化水平低、工作能力差,不能积极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三是有的代表能够发挥为民说话的作用,却缺乏分析问题和辅助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有的代表过于注重对领导负责,轻视对选民、对自己负责等。以上几种代表素质不高的情况,制约了人大代表发挥作用。

  二、制约人大代表履职的因素

  1、代表活动不充足。除了召开一年一度的代表会外,一般难以组织代表参加其它活动(主要是经费难以落实)。一些单位或村不尊重代表行使权利,不配合代表发挥作用。

  2、乡镇人大的人员严重不足,经费很紧,办公设施较差等都制约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

  3、代表意识树立不牢固。有的代表缺乏主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热情,把代表只当作一种荣誉,而不是责任,缺乏履行职责的主观愿望和内在动力;不能统筹安排好本职工作与履行代表职责的关系,往往将履行代表职务视为工作之余的事,随意性较大,缺乏严肃的纪律性。

  4、代表履职缺乏监督制约。由于代表与选民或原选区联系不够,选民对代表平时履行职务、遵纪守法情况掌握不多,对代表进行监督又缺少明确可行、具有约束力的具体规定,代表居住比较分散,很难对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经常性地督促检查,使得代表履职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成了参加活动少、联系选民少、为民代言少的“挂名代表”。

  5、代表小组活动随意性较大。按照要求,代表小组至少每季度要开展一次活动,但因代表来自农村及各行各业难于组织和对开展代表活动重视不足等原因,许多代表小组基本上没有按照规定开展活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次数更少,了解社情民意、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难于得到保障。

  6、代表活动质量不高。有些代表小组活动调研不够深入,代表提出的一些意见建议质量不高。视察、检查中代表不善于抓住被视察、检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泛泛而听,泛泛而看,泛泛而谈,少有实质性的总结、审议、建议,影响了视察、检查活动的质量;视察、检查后跟踪监督被视察、检查单位整改的措施不力,代表视察、检查活动成效不大。

  三、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粗浅建议

  1、强化组织培训,提高代表素质。

  镇人大代表多来自于农村,知识面不宽,学习相关知识非常有必要。一是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要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把宪法以及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与代表履职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人大制度的基本理论、人大工作的基本程序、提出议案和建议意见、代表活动等方面的知识作为培训的重点,让代表熟练掌握,灵活运用。二是丰富培训的形式。要将多媒体、电子网络等现代技术运用到代表培训中,不断充实和创新培训方式,使培训工作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三是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就群众和代表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并将这些工作同人大代表培训相结合,进一步拓展代表学习、交流的平台和空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四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党委的意图,积极发挥人大的作用;学习法律,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素质,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扎实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2、丰富实践活动,拓展代表能力。

  人大主席团多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进一步畅通代表议政督政的渠道。尤其是关系民计民生的工作,如:多深入学校、医院、产业基地、基层设施建设等进行视察调查,多方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并进行综合分析以便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法。让乡镇人大代表介入信访工作的做法,在拓宽基层信访渠道、解决信访难题等方面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因为乡镇人大代表来自于基层,对基层更加了解,对于化解矛盾有利。

  3、抓好制度建设,规范代表职责。

  建立代表监管机制,严明组织纪律,对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经常不参加代表活动的要给予警示;建立代表任期考核制度,将代表法定职责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逐步推行代表述职制度,让代表置于选民和选举单位监督之下;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记录代表任职期间的活动情况和所发挥的作用,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建立代表表彰激励机制,对提建议质量高、贡献大的代表给予奖励,提高代表工作的积极性,更好的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4、加强组织保障,确保代表作用。

  要坚持做到党政干部与人大干部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在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上,人大干部与党政干部要同级同待遇,提拔干部、进城安置、办公条件等方面也要一视同仁。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人大经费等具体问题,调动人大干部和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人大作用。

  5、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指导。

  由于基层多数代表在农村,乡镇党委要从对人大工作的重视上、从对代表的关心上来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经常研究工作,帮助解决问题,从政治上、经济上积极支持人大代表开展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充分创造条件,通过精心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调动广大代表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

  6、完善代表结构,发挥代表作用。

  要正确处理代表结构与代表素质间的关系,找准代表构成、代表履职能力和发挥代表作用间的结合点,充分考虑人大代表的代表性,科学界定代表的界别和条件,力求做到职业结构多面化、知识结构合理化、年龄结构阶梯化,以保证各阶层的利益和诉求通过其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代表反映到决策中来。在今后的人大换届选举中要适当增加专业技术代表的比例,使代表在其熟悉的领域更好地参与对政府各项工作的监督。

  总之,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乡镇人大工作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随着全国人大以及上级人大工作的逐步深入而发展较快,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仍需国家立法加以解决。乡镇人大自身要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调动代表参政议政积极性,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履行乡镇人大的职权,把乡镇人大工作搞好。(贵州省天柱县高酿镇 刘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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