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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乡村治理新机遇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04 10:48    点击量:3581    

  兰勇

  从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以来,全国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推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原有乡村治理结构也随之在发生深刻变化。加之,惠农政策持续升温,农村资源价值凸显,农业逐渐走出价值洼地,随之而来的人才、资金、技术、信息涌入使得乡村治理获得众多新机遇。这些机遇主要表现在:

  精英崛起,治理人才得到补充。长期以来,工业与农业之间的剪刀差使农村精英人群流向工业更密集的城市去创造个人价值。曾经许多农村人口为了弄一个城市户口煞费苦心,农村寒门学子更是将跳出农门作为学习目标和动力。经过代际更替,如今的农村只留下老弱妇孺,既缺乏优秀的乡村治理人才,又缺失改善乡村治理的内在机制。为了带动农村创业就业和提高农村治理水平,国家已出台政策连续多年选派大学生村官进村入乡,但事实证明,一番热情被农村的艰苦环境磨灭后,该群体的稳定性令人担忧。然而,近年来政府鼓励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及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新型经营体系的新政却让经营主体能以更有效的方式进行土地开发,农村土地资源潜力得到释放,农业产业化前景变得更加广阔。

  新一轮致富机会使得本土高素质人才开始从其他行业走向回归,同时长期扎根农村的传统农民中也正孕育着一批新的致富能手。虽然农村精英崛起的主要动机是个人或家庭利益的最大化,但他们想依靠农业致富就离不开健康和谐的农业发展环境。同时,乡情也决定着本土精英对乡村建设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参与和支持乡村治理是他们的天然使命。从现实来看,全国范围内重拾乡贤文化推动乡村治理的案例比比皆是,与以前不同的是新乡贤大多是经营能人,带领村民共同致富是其形成区域影响力和构建发展生态圈的重要途径。很多家庭农场主、大户户主、合作社负责人都已陆续成为农村自治组织的领导者,乡村无序状态由此得到改善。因此,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为现代乡村治理提供了人才支撑,但如何在保障这些人才发展机会和应得利益的同时,引导他们在乡村治理中发挥更大的正面作用,仍是一项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组织重塑,治理方式得到改进。农村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长期的自负盈亏使得他们的集体观念日渐淡薄。加之,分田到户后,集体经济在有的地区已名存实亡,导致基层自治组织丧失了治理乡村的经济基础,从而加重了农村有组织无集体的现实状况。这使得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与当地村民的联系不再紧密,乡村治理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无米之炊。失去组织感召的村民为了自身利益而在农村有限的土地上开展高强度、粗放式经营,近些年农村耕地被随意挪作他用、生态环境被肆意破坏、食品质量安全被置之不理的现象层出不穷就是最生动的佐证。诸如此类的矛盾和问题只有借助将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有机结合的现代乡村组织才能真正得到有效解决。

  优化乡村治理必须重塑乡村组织。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推进,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得到快速发展。在合理的分配模式下,它们将组织利益与组织内村民甚至组织外村民的个人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在农村的实际影响力不断扩大,也使得村民的集体观念得到增强,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更坚实的组织基础。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新型经济组织是在市场力量的主导下成长起来的,追求经济利益才是其固有的本质特征,要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必须加以正确引导。因此,在推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的同时,努力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健全农村自治组织,并推进自治组织与新型经济组织有效契合,把经济发展与乡村治理“合二为一”,才是有效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关键所在。当前,一些地方实行整村土地流转、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运作模式就是两种组织联合推进乡村发展与乡村治理的有效途径,是一种有意义的尝试。

  资源汇聚,治理条件得到优化。长期以来,土地的零散化经营阻碍了农业规模效应的实现,农户务农收益已不能满足农民生存和生活需求,“种田不赚钱”成为普遍现象。其结果是,农村精英和青壮年开始从农村向城市单向迁移,合理的乡村人口结构被扭曲,代代传承的农村文化被撕裂,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现代要素被转走。在资源严重缺失的农村社会,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只能采取简单的调解、威慑等手段来处理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方式往往容易造成村民长期积怨而引发恶性事件,致使乡村治理状况不断恶化。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改革步伐加快,特别是新型经营主体的快速成长,土地零散低效经营的状况得到改观,农业产业的吸引力逐渐增强,城市优势资源向农村回流的现象开始出现,乡村治理条件逐步得到改善。首先,随着农村精英和青壮年劳动力的回流,农村人口结构逐渐优化,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变得更稳定;其次,伴随着新型主体成长和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技术、信息、文化等现代要素开始向农村汇聚,乡村治理的资源基础变得更丰富;最后,新型经营主体之间的联合推进了一、二、三产业的有效融合,推动了城乡一体化发展,乡村治理的思想文化基础变得更厚实。精英的回归、要素的汇聚、城乡的互动使得现代乡村治理具备了更优越的思想基础和物质条件,“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境由此得到改善。如今,用微信交流、用互联网学习、用淘宝做生意在农村已经不是新鲜事。这些农村新气象让乡村治理有了更大的想象空间。既然可以用工业化思路来经营农业,那么借鉴城市治理经验来治理农村也将成为可能。

  总而言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加快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步伐,推动了农村社会生态结构的深刻变动,使现代乡村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崭新机遇。在精英崛起、组织重塑、资源汇聚的新形势下,如何抓住这些机遇,推进我国乡村治理的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各级政府和农村自治组织需要直面的重大课题。协同各方力量,优化乡村治理,共同建设好现代农村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才是我国农村有序发展的现实路径。

  (作者单位: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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